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简章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唯一一所建筑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北建筑工程职教品牌院校。学院地处武汉“中国光谷”核心地带,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湿地公园汤逊湖畔,校园环境幽美。占地面积588亩,总建筑面积30.53万平方米,可容纳一万余名学生就读。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设施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实训基地建设上,首创建筑实训基地并辐射全国,主持制定基地建设标准,现成为国家建筑实训基地。拥有1个国家建筑技术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98个校内实训基地,187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建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大楼,图书馆纸质图书总册数59.6万册。建有高标准的田径运动场,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场馆。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特色鲜明。多年办学实践,形成了以土建施工类专业为龙头,建设类专业为主体,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物流、设备、信息等多专业交叉渗透,稳步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建筑设计学院、建筑管理学院、信息与设备工程学院、物流管理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近40个高职专业。其中省级示范专业3个,央财支持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湖北建筑工程职教品牌专业群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3个;有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共享课程2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0余门,省级专业团队2个。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简章
1、高职单招招生对象
凡已取得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高考报名号第9-10位代码为80-89或99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2021年高职单招。
2、志愿填报
2021年高职单招实行统一平台志愿填报。考生可在4月12-15日登录湖北省高职单招统一平台(网址:gaozhi.e21.cn)确认有关信息,选报院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及不超过3个专业。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必须详尽阅读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了解各学校高职单招政策。志愿填报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对报考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考生根据招生章程要求,4月27日-28日到学校现场签订相关政策知晓承诺书并缴费、领取准考证。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收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3、招生专业及计划
今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共计包含五个专业,总计划数为600人。(学校代码:C560)
4、考试方式
此次高职单招主要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测试”的模式。
考生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各200分,满分为400分。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5、考试安排
考生需准时到报考学校参加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统一为4月29日上午9:00-12:00。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于职业技能测试。各招生院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制定考试组织方案,设置标准化考场,加强对命题、制卷、试卷分发、运送、保管、组考、监考、阅卷、登分等环节的管理,规范考务操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专人对考试进行巡查。
6、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此次单招所有专业5000元每生每年。
注: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7、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
8、招生录取
各招生院校按照我省高职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标准和规则,综合考生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录取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得随意调整录取分数线、录取规则、录取标准和拟录取名单,不得擅自扩大和变更招生专业。拟录取名单要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信息保留到2021年12月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招生院校按照省招办要求提交拟录取名单,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凡被此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且入校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可按规定在本校当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未被录取的考生但已报名参加技能高考的仍可参加技能高考。
9、附则
1.学生在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2.高职单招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学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单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4.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代码:C560
邮政编码:430205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区藏龙大道28号